一个人成熟的最好境界,应该是知道,什么时候该说话,什么时候不该说话,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。比如要你发表质证意见,轮到你发表辩论意见,当事人法律咨询,遇到不平之事,作为嘉宾进行点评,这个时候,你就不能说:“我没有高见。”
你也不能表现得呆若木鸡,为当事人利益,该争就得争,寸草必争,该说就得说,不能惜字如金。
其实,庄子说的“呆若木鸡”,原来是一个褒义词,他认为真正厉害的斗士,只有达到“望之似木鸡矣,其德全矣”的境界,才能使“异鸡无敢应者,反走矣”。
这与我在《做律师的三重境界》文章中写的最高境界不谋而合:“我坐在会客室,左手端着茶杯,右手摇着羽扇,默默听着当事人的娓娓道来,然后我笑而不语,拿出一个锦囊妙计,问题立刻迎刃而解。大家双手赞成,握手言和,皆大欢喜。”
但是,即便能够达到这个境界(只是假设),最终你还是要表达意见,你不说话,人家也不会读心术。